把保健食品卖点交给剪辑,不能只发一份“主推卖点”文档。可执行的交付物应是一张逐行对应表:每一句拟用表达,都能回到具体产品文件、广告批准范围和对应镜头;不能完成对应的句子先不进脚本和时间线。
这张表解决的是“资料很多但没人知道哪句能用”的问题。检测报告、论文、达人体验和包装文案都可能是输入,却不自动等于广告可以使用的依据。
先准备五类输入
产品负责人交给剪辑前,先收齐以下资料,并给每份文件编号:
- 产品身份: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、注册/备案标签和说明书、生产许可文件,以及当前包装图。先确认讨论的是保健食品,不把“大健康”作为产品身份。
- 拟用表达:口播原文、字幕文案、片头片尾文字和画面中的利益点。把一句长口播拆成最小表达单元,例如产品名称、保健功能、成分含量、适宜人群、食用量分别占一行。
- 证据定位:每行填写文件编号、页码/章节、原文摘录和文件日期。检测报告可以说明检测对象和检测结果,但不能代替注册或备案资料,也不能把结果扩展成疾病预防、治疗承诺。
- 广告状态:若已有送审样件,记录批准文号、对应样件版本和有效期;没有批准样件就写“未送审”,不要写成“已合规”。
- 镜头和版本:拟使用的包装、实物、生产或食用场景镜头,原片文件名、时间码、授权期限,以及要进入的样片版本。
表格至少保留哪些列?
建议按下面的字段建表,而不是只做“卖点—证据”两列:
| 字段 | 填写方法 | 交给剪辑的判断 |
|---|---|---|
| 表达原文 | 保留口播、字幕的逐字版本 | 不得凭印象改成更强的词 |
| 产品身份 | 证书/备案凭证与说明书定位 | 身份不一致先停片 |
| 允许范围 | 保健功能、功效成分及含量、适宜人群、食用量等对应原文 | 超出资料不使用 |
| 证据定位 | 文件编号、章节、页码、日期 | 找不到定位就退回确认 |
| 镜头 | 文件名、时间码、使用权 | 只用与产品和表达对应的画面 |
| 必显信息 | 保健食品标志、适宜/不适宜人群、提示语、批准文号等 | 预留清晰、持续显示的位置 |
| 广告版本 | 样件版本、在投 ID、制作日期 | 与最终导出一一绑定 |
| 处理结论 | 可用、改写后复核、停用、待品牌确认 | 结论和责任人要留痕 |
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边界,应以批准的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、注册或备案的产品说明书为准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涉及保健功能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、适宜人群、食用量的,也不能超出这些资料范围。相关要求见市场监管总局《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。
逐行怎样判断?
第一步看产品身份。 表达指向的名称、规格与当前资料不一致,整行先标为“待确认”,不要用相近商品的证据替代。
第二步看表达有没有越过文件。 “含有某成分”不等于“能改善某疾病”;“检测到某结果”也不等于“对所有人有效”。出现治疗、根治、包治、绝对化保证,或把产品说成药物替代品,应直接停用并交由合规负责人重写,不让剪辑通过加字幕、打码或换镜头掩盖。
第三步看显著信息能否落地。 规定要显示的内容应在视频中清晰可见、易于辨认,并按视频广告要求持续显示。画面太满、贴纸遮挡或字幕速度过快,都不是“后期再补”的小问题,要回到版式和时间线重做。
第四步看广告版本。 如果一行只在已批准样件出现,后续改了口播、字幕、画面顺序或拼接方式,不能继续把原批准状态当作新版本的依据。广告应按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,改动需重新申请审查。
三种结论对应三种动作
- 可用:资料定位完整,表达在范围内,镜头授权和版本明确。进入基准样片,并把表格行号写进版本记录。
- 改写后复核:事实可核对,但原句过强、缺少适用边界或呈现不清。由产品/合规负责人改写,重新填证据定位;剪辑不得自行替换成“看起来差不多”的词。
- 停用或待确认:产品身份不明、证据仅是体验或检测延伸、包含禁止推荐或治疗表达,或批准版本已被改动。原片进入隔离文件夹,不进入可选组合。
魔剪承接哪一段?
表格确认后,可把已确认的表达、产品镜头和版本规则交给魔剪做通用分镜组组合、候选预览和时间线精修。这样工具承接的是“已确认内容的样片制作”,不是替品牌判断卖点是否合法,也不等于广告已经获批。送审后按批准内容保持原样,任何修改都回到审查流程。
一张逐行表的价值,不是增加文档,而是让产品负责人、合规人员和剪辑对同一行做同一个判断:有来源才进入脚本,有版本才进入时间线,有批准范围才进入交付。
